“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横刀捉叛将。”
中国历史上,以武家出身,最终以文为业,成为一代大词人的,只有一人,这就是辛弃疾。
他天生孔武高大,因不满金人侵略,从小苦修剑法,22岁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
军中出了叛徒,他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贼两日,第三天提回一颗人头,再亲自率万人南下归宋。
《辛弃疾词意图》作者:不详。
南归后,宦海浮沉,他失去了钢刀利剑,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纵使如此,他也要奋笔疾书,为历史留下一声贯穿千年的疾呼。
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字字句句,都是沙场上驰骋的梦想。
纵然十年饮冰,也难凉一腔热血。人生在世,不过数百年,与其庸碌一生,还不如学流星,在有限的生命中,只为一颗初心,燃烧生命的激情,如此,才此生无憾。
壹
辛弃疾出生时,家乡已经沦陷在金朝统治者的手里。祖父辛赞在金朝占领区里做过几年地方官,但心里一直向着宋朝。
辛弃疾从小饱读诗书,却并非文弱之人。自小目睹人们在金朝统治下所受的屈辱与痛苦,让他早早立下了恢复中原的志向,于是他每日苦练武功、勤习兵法。
祖父看在眼里,在辛弃疾赴燕京考试之日嘱咐他:观察金朝内部的政治情况,为将来复国做准备。
几年后,辛赞过世。辛弃疾怀揣祖父的遗志在燕京潜伏了几年,到22岁,终于等来时机。
那年金朝起兵进一步南侵,辛弃疾闻风迅速组织了一支2000人队伍,投奔山东抗金起义军将领耿京。耿京很常识这个文武双全的青年,便命他掌管军中大印。
和辛弃疾随行的还有一个和尚──义端。义端懂兵法,辛弃疾特地将他推荐给耿京,谁知义端不怀好意,一天晚上竟趁辛弃疾不防备,偷走了他保管的起义军大印,逃奔金军。
耿京觉得辛弃疾引进了奸细,大为光火,要把他处死。辛弃疾慨然立下军令状:“请给我三天时间把义端抓回来,若不能完成任务,愿受军法处置!”
话毕,辛弃疾飞身上马,直奔金营。那义端还来不及到敌营领赏,就被半路杀出的辛弃疾截住,一刀砍下人头带回营里。耿京大喜,不但不办辛弃疾的罪,反而对他更加器重。
此时,宋金在南方的拉锯还在继续,北方的抗金义军也一步步遭受金朝的压迫。耿京便派辛弃疾和另一名武将南下去见宋高宗,做好投奔朝廷的准备。
万万没想到,两人还来不及把好消息带回去,却惊闻耿京被军中投靠金朝的叛将杀害。辛弃疾大怒,当即跃马横刀,带几名勇士突入叛徒营中,只见一群人还在宴席上喝酒作乐,不知大祸临头。
辛弃疾气得眼都红了,他不发一言,直接带人冲上去将叛徒绑起来,拉出来押在马上。
在场士兵见了辛弃疾威严的神色,没人敢动手。辛弃疾大声说道:朝廷大军马上就要来了,谁愿意抗金的就跟我走,其余的好自为之吧!
士兵们齐声响应,辛弃疾当即带上万人义军奔突千里,在临安将叛徒押上广场,就地正法。
这一英雄事迹在南宋朝野引起震动,不仅军民们敬佩非常,连宋高宗也连声赞叹。正所谓:
壮岁旌旗拥万夫,锦襜突骑渡江初。
燕兵夜娖银胡簶,汉箭朝飞金仆姑。
做出这番壮举时,他还只是一个英雄少年,血气方刚,为故乡痛杀贼寇,收复失地。
内心的信仰,是一股厚重的力量,
你愿意为它付出青春、热血,
甚至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贰
但现实的复杂艰难,远超他的想象。
南下归宋的辛弃疾,却很快被解除武装,授予文职,北伐的事却渐渐没了动静。辛弃疾想:哪怕没刀剑,我还有一杆笔啊!于是不停给宋高宗写奏章,呼吁厉兵秣马,重拾山河。
可他不知道一句话,“你永远叫不醒装睡的人。”偏安一隅的朝廷,人心惑乱,太平日子过惯,胸中早已泄了气数。
那些慷慨激昂的奏章,在皇帝那里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终于有一天,皇帝手一挥,要把这个“有才干的年轻人”调走,只管治理荒政,整顿治安,其余的不必他操心。
带着一颗失落的心,在某个秋日午后,辛弃疾登上建康赏心亭,遥对古秦淮河,痛拍栏杆,想起当年的沙场号角,吟道:
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
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
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
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于是就有了这首《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
40年间,他有近20年的时间被闲置,37次频繁调动。可是,那颗炽热的爱国心仍烧得他浑身发热。
无论在何地何时任何职,甚至赋闲期间,他都不停地上书,一有机会还要真抓实干,练兵、筹款,整饬政务,时刻准备好冲上前线。
担任湖南安抚使时,本来只是一个地方行政长官,他却在任上创办了一支2500人的“飞虎军”,铁甲烈马,雄镇江南。建军之初,造营房,恰逢连日阴雨,无法烧制屋瓦。他就命长沙市民,每户送瓦20片,立付现银,两日内便全部筹足。
此后,长沙的百姓每天清晨,都看见辛弃疾带着“飞虎军”在湘江边晨跑拉练,立正稍息。越来越多人参与其中,湘江边的队伍渐渐壮大起来,大有先祖杨家将的气势……
无论身处何方,都没有东西能阻断他的忧民情、复国志。
然而“过则成灾”,他的大动作惹来了诸多诽谤,甚至有人说他拥军犯上。朝廷忌用他,对他时用时弃。
但风雨浇不灭心里的一团火。直至年过半百,辛弃疾收复北方故土的雄心仍在,他写下《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满腔家国情怀,不能化作利刃以安天下,不能化作良策以修政绩,也要全部倾注于诗词之中,警策世人。
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
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
任世间风雨飘摇,
心中一腔热血不可冷。
叁
岁月不饶人。自南归以来,辛弃疾已从当年那个血气方刚的青年,成了一个两鬓苍白的老人。这里耗尽了他生命中最好的岁月,却无法把初心实现。然而无尽的等待,未能磨灭他心中的锋芒。
64岁那年,蒙古崛起,将金人逼到南边,进一步威胁南宋。朝廷这才想起了辛弃疾,起用他上任抗金,辛弃疾不计前嫌慷慨赴任,“不以久闲为念,不以家事为怀,单车就道,风采凛然”,命人打造了1万套军服,招募1万名士兵,全力训练一支精锐军队准备抗金。
箭已在弦上,可偏偏关键时候,他却突然被同僚弹劾撤职,当时他的任期还不足15个月。
这一天,66岁的他登上镇江北固山,写下千古名作《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
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
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
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
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
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回首一生,偶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清欢,有“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柔情,可他终是放不下“醉里挑灯看剑”的豪气,放不下“男儿到死心如铁,看试手,补天裂”的热血,放不下“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的不甘。
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依旧躺在卧榻之上,高呼:杀贼!杀贼!
他由武而文,又由文而政,在乱世中,对信仰从不浅尝辄止,对现实从不苟且偷安。
他有一颗关不住、比天大、比火热的心;他有一身早炼就、憋不住、使不完的劲。
若现实冰冷,那就眼含热泪,
若现实黑暗,那就心有微光。
一生中,至少要有一个纯粹的理想,
为它热血沸腾,为它不计输赢,
让你回首昨日,此心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