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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离邪教人员实现社会化初探
2017年12月01日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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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说过:“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西方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人是社会性的动物。”百度词条对社会化的解释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具有社会性,社会化是个体由自然人成长、发展为社会人的过程。人在社会化进程中同时发展了自身的心理能力、健全人格及行为方式。

    社会化涉及社会及个体两方面。从社会视角看,社会化即社会是对个体进行意识形态的教化过程;从个体视角看,社会化即个体与其他社会成员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取长补短,渐进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

    社会化过程,传统观点认为到成人期即告结束,而现代观点则主张,社会化伴随人的一生,即终生社会化。按社会化的发展阶段划分,有早期社会化(儿童及青少年时期)、继续社会化(成人期)、再社会化(成熟期)。由于社会历史进程的需要,对个体重新进行社会化的培育,其中包括对早期社会化及继续社会化过程中没有取得合格社会成员资格的个体所进行的再社会化。

    无论是法轮功还是全能神邪教成员,在没有入教之前,很多人在社会化或者再社会化的进程中已经受阻,合格社会成员资格出现了折扣。据调查,大约百分之八、九十的邪教成员存在着惧怕竞争,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合作能力显现危机,他们不愿与正常人做推心置腹的交流,即使交流也离不开仇视社会、信仰邪教的话题;面对生活的矛盾和挫折抱有逃避的态度,在复杂的现实面前显得无能为力,潜意识深处苦苦寻觅一种理想的世外桃园。当邪教教主抛出修炼可以到“另外空间”、可以实现“圆满”的“理想”;通过“吃喝神话”可以躲避灾难、得到“神”的惠顾等邪说时,他们就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未来寄托在了邪教教主身上。走入邪教后,由于长期受到邪教的精神控制,他们离社会渐行渐远,由社会人退化成了个体人,从大的社会群体中分裂开来,形成一个专门谈论和从事邪教事业的小圈子。如李洪志在讲法中,把人类社会说成是“十恶毒世”,认为人类社会是个“垃圾站”,是大觉者要销毁的地方;全能神的教义中,把人类丑化为“蛆虫”……这些恐怖的言论强化了信徒本来就有的悲观厌世的情绪,使他们遁入“离、变、陷”的怪圈儿。摆脱邪教以后,由于其脱离社会时间较长,在邪教中所形成的惯性思维一时难以改变,再加上逃避现实的性格弱点,使他们的社会化进程变得艰难而又曲折。如一些人摆脱邪教后由于心理、文化、技能等等方面的原因,与社会存在着一道深深的鸿沟,思想极易出现反复,或者又遁入邪教变种或其它修炼法门,仍然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而是否能实现彻底转化,关键还要看回归后社会化的程度如何。那么,已摆脱邪教的人员怎么更好地实现社会化呢?

    (一)提高和增强识别邪教的能力。从已脱离邪教人员的现状来看,一部分人回归社会后能够比较好地融入社会,社会化程度较高,而这些人在已转化人员中比例较小;对于大部分脱邪人员来讲,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其社会化进程极其艰难。有些人在身体不适或生活中的矛盾面前经不起挫折,又陷进邪教的泥潭中不能自拔;有些人虽然不再痴迷以前所信的邪教,但依然没有走出邪教的阴影,在各种堂皇辞藻的诱惑下,他们又误入了其他邪教当中难以自拔。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是他们缺乏识别邪教的能力,对邪教的特征并没有明确而深刻的认识,没有形成防范邪教的预警机制。在巩固教育中,必须使其认识到凡属搞自我神化、教主崇拜、讲人类劫难、讲什么功能的组织都是带有邪教色彩的组织。提高对邪教的分辨和识别能力,是实现社会化最为基本、最为关键的一步。

    (二)增强责任感,树立主人翁意识。有心理学家研究得出结论说,邪教信仰者基本上是属于弱势群体。这种弱势不仅仅体现在经济生活困顿,还有的体现在心理和精神上的弱势等。在我接触到的一些涉邪人员中,有的人没有走入邪教之前在单位时不愿参与先进和劳模的评选活动,但凡遇上这类的事都退避三舍,深层原因可能源于不自信和害怕矛盾,喜欢清静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有的人在家庭矛盾面前显得非常棘手,没有很好的方法去处理和化解,因而走入邪教,追求与渴望“圆满”、“成神”成为他们逃避现实的最好盾牌。而邪教不仅没有能使他们实现逃离现实的梦想,反而使他们与家庭和社会间的矛盾不断升级和加剧,转化回家后情势依然如故。如有一位已转化人员,由于与丈夫积怨很深,总想用自己的理想和要求打造丈夫,转化回来之后,看到丈夫依然有那么多的缺点,觉得生活淡然无趣,遂产生了出家当尼姑的念头。后来,以前的功友传出了法轮功的变种,又给了她一线离开人间的希望,所以她又投入到了法轮功的变种中。再次从梦中醒来后,在别人的心理疏导下,她学习了一些新的知识和技能,树立了与时俱进的生活理念,找到了一份儿她能够胜任的工作,寻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定位和价值所在,在与社会越来越多的接触中,她发现了自己与丈夫矛盾的关键在于自己的不宽容和过于追求完美,致使自己对丈夫过分挑剔。找到了根源以后,对老公的不满渐渐释怀,使自己的身心真正融入了家庭与社会,成为一名有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的新人。所以,增强责任感,树立主人翁意识,就必须改变李洪志灌输的“在常人社会中小住几日,匆匆就走”的消极避世思想,变消极为积极,变被动为主动,树立积极进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寻找适合自己的角色定位及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这样就会增强其自信心,使其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并使其按权力义务及行为规范的要求行事。

    (三)已转化人员必须遵守社会规范是现代社会保持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社会通过教育和舆论力量使已转化人员掌握并形成正确的信念、良好的习惯和优良的传统以约束个体行为,调节各种社会关系。 曾有一位反邪教工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邪教群体(包括已转化人员)的弱点:“这些人随心所欲,少组织无纪律,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她的话非常击中要害。在我所接触到的已脱邪人员中,确实存在着很多不从法律和规范出发、而是仅凭自己的热情、愿望和主观想象去做事情的现象,结果适得其反。

    (四)培养已脱邪人员掌握生活与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走出弱势群体的阴影。当今是知识经济时代,科技教育水平、社会成员素质的高低已成为能否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因而,学习和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现代生产技能是已脱邪人员实现社会化的重要内容。痴迷邪教期间,由于他们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炼功学法或“吃喝神话”上,精神控制使得他们信息闭塞,文化技能颓废,远远地落后于时代。 有一位已脱邪人员,回归社会后由于失去了工作和收入来源,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的一员,再加上婆媳矛盾比较尖锐(主要还是因为她没有经济收入引起),导致她不愿回家,懒得听婆婆没完没了的埋怨。这时,法轮功出现了一些变种如法轮圣王、如意法等,还有一些传销组织,她都不亦乐乎地沉醉其中,为此奔波欠了很多债,使本来就拮据的家庭经济雪上加霜。走投无路之际,她参加了省妇联组织的家政培训班,干起了家政。开始干家政时,遭到了别人的白眼、歧视和不信任,她也想甩手不干,再次逃避,但在好友的劝说下,她终于坚持了下来。几年下来,她在家政公司干得有声有色,收入提高了,得到了用户的信任和称赞;星期天本来是休息日,但总有她服务过的客户打电话预约她上门加班。现在家庭矛盾也解决了,生活得到了很大改善;养老保险等问题都解决了,生活得非常乐观和自信,终于走出了弱势群体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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