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教界是反对“法轮功”邪教最早、最重要的界别之一
“法轮功”是一个主要打着佛教旗号招摇撞骗的邪教,自1992年出笼以来,发展迅速。也因此,从1994年开始,就引起了佛教界的关注和批判。例如,浙江台州佛协主办的《台州佛教》月刊1996年率先刊出了数篇批判“法轮功”的文章,如智觉的《〈转法轮〉——毁人慧命的邪魔典籍》(载1996年第5期),刘继汉的《〈转法轮〉是何等书?——兼评李洪志其人》(载第6期);张秉全的《〈转法轮〉是一册毁谤佛法的坏书》、卢守中的《转正法轮》(载第7期);金刚剑的《“法轮功”是披着佛家外衣的邪教魔功》、常州天宁寺佛学院的《“法轮”怎么转到雷锋的头上》、长春市悟心等的《“法轮功”不是佛家功》(载第8期);王文辉的《评李洪志的两面派手法》(载第12期)等。与此同时,一些佛教界人士也通过各种途径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法轮功”问题,表达佛教界对“法轮功”歪曲、利用佛教的义愤,如中国佛教协会的妙华法师、上海市佛教协会的郑颂英老居士等。笔者当年任哈尔滨市佛协副秘书长,1994年曾到哈尔滨冰球馆听过李洪志宣讲所谓的“法轮大法”,当时即写信向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认为李洪志实际上是以佛法为幌子愚弄群众,骗钱敛财,有邪教之嫌,应予制止;1996年还撰写了两万多字的批判文章《还“法轮功”本来面目——一种新型的民间宗教》,寄给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居士,赵朴初会长看到此文后,先后作了六次批示,指出法轮功是一种邪教,“光是取缔还不够,还须以理摧伏其谬论,才能有效”。在赵朴老的关怀下,该文先在中国佛教协会内部刊物《研究动态》1997年第2期上发表,后在中国佛教协会的会刊《法音》1998年第3、4期上连载,引起了佛教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刊物予以转载;同年6月,笔者将有关正面介绍佛教“气功”和揭露、批判“法轮功”的文章汇编成《佛教“气功”与法轮功》一书,交由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吴立民所长为该书作序。这是“法轮功”被取缔前惟一一本公开出版的揭露批判“法轮功”的书籍。
此外,1997年以后,《上海佛教》、《广东佛教》等地方佛教刊物都先后发表过批判“法轮功”的文章。上海佛教界还收集有关正面介绍佛教“气功”和揭露、批判“法轮功”的文章汇编成《摧邪显正集》在教内流通。1998年元月,中国佛教协会专门召开了一次针对“法轮功”问题的座谈会,与会的佛协领导、专家学者对“法轮功”进行了比较深刻的分析、揭露,认为它是相似佛法、附佛外道,从佛教角度来说纯属邪教。《会议纪要》经本人整理后发表于中国佛协《会务通讯》上;同时中国佛教协会将有关揭露“法轮功”的材料送交政府有关部门,起到了稳定佛教界人心、协助政府了解“法轮功”真相的积极作用。
1999年8月1日,赵朴初会长在医院就“法轮功”问题发表重要谈话,表示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关于处理“法轮功”非法组织的决定,认为这个决定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完全正确的,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大好事,它为人民消除了一个大祸害,为国家清除了一个大隐患,为社会割掉了一个大毒瘤,为科学扫除了一个大障碍,也为佛教清除了一个最大最毒的附佛外道。并强调指出:“法轮功”不是佛法,它与佛教是根本对立的,是和宗教界根本对立的,同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是根本对立的。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在赵朴初先生的感召下,多年来,全国宗教界坚定地站在党和政府一边,并开展了一系列的揭批法轮功、维护国家形象和社会稳定的活动,为消除法轮功的恶劣影响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宗教是识别邪教的参照系和治理邪教的重要力量
“法轮功”是一个打着“最高佛法”的旗号招摇撞骗的邪教,其产生和做大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十年“文革”期间,传统宗教受到极大的限制或摧残;改革开放后,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逐步贯彻落实,宗教信仰市场需求高涨,但广大民众认识和信仰宗教的渠道有待畅通,以至于伪劣的法轮功邪说能够鱼目混珠地在社会上横行,教训十分深刻。
很多邪教都冒用宗教的名义,歪曲利用宗教的名词术语、修炼方法,大搞个人崇拜,实施精神控制,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它们实际上是宗教的异端、畸形发展的产物。邪教不是宗教,但它在信仰超自然力、教主崇拜、强调“终极关怀”等方面,宗教性更强。只要有宗教市场,就可能有假冒伪劣的邪教存在。因此,传统宗教理所当然地成为认识和治理邪教的重要参照系。不了解宗教,就不可能真正认识邪教;不懂得宗教管理,使宗教商业化、世俗化,客观上就会助长邪教的滋生;不懂得尊重和利用宗教,也不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治理邪教。
传统宗教在长期的传播过程中,已成为各国各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所在国家的社会体系和民众的福祉已形成息息相关、和谐共荣的关联,是社会伦理道德的基础和民众的精神寄托,而邪教则反是,成为破坏家庭、损害人们的身心健康、仇视社会、危害国家的毒瘤。正邪泾渭分明,宗教界或对宗教有研究的有识人士,对此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此外,宗教界对于自己信奉的宗教具有神圣的不容亵渎的深厚感情,对于基层信众思想、信仰和生活上的变化具有天然的敏感性,而对自身宗教被冒用、歪曲、篡改或攻击,具有天然的防范和抗拒心理,这些因素,都使宗教成为不可替代的邪教的天敌和克星。佛教界对法轮功邪教的揭露批判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又如,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自2015年4月换届以来,对防范邪教工作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发挥积极作用。中国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通过网站就澳大利亚卢军宏推出的所谓“心灵法门”、香港的白玛奥色认证影星张铁林为活佛事件等发声,并与党政有关部门合作开通藏传佛教活佛网上查询系统,为广大信众和公众识别附佛外道、准邪教和假冒活佛提供了方便,受到欢迎。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黑龙江省佛教协会会长静波法师不仅在其住持的哈尔滨极乐寺常年讲经,而且应邀到各地讲经说法,提倡正信,批判各种附佛外道和邪教。2015年7月,静波法师在讲经中,剖析了哈尔滨道里区等地的“因果道场”、全能神的创始人赵维山、澳大利亚卢军宏及其“心灵法门”、广东“华藏玄门”等附佛外道或邪教,以及泛滥成灾的假僧、假喇嘛现象,揭示了这些现象产生的社会原因、心理原因及治理之道等,希望广大信众提高警惕,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切实保护合法、打击非法。该段视频以“非常震撼,静波法师怒批佛教界乱象”为题在网上不断刷屏,起到了很好的防范邪教的警示教育作用。
对于2014年发生的山东招远的“全能神”教徒杀人案,以及吴泽衡创立的“华藏宗门”邪教,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法师、明生法师等都给予了严厉的批判。圣辉法师指出:“5·28”招远“全能神”邪教恶性杀人案,激起了包括宗教界在内的广大社会公众的强烈愤慨。这次事件的发生,使公众进一步认清了“全能神”邪教组织的罪恶面目。明生法师严正指出:吴泽衡的“华藏宗门”“于戒、于理、于修、于证,都不符合佛教规范,是不折不扣的附佛外道”。佛教界人士对邪教的表态、揭批,对于政府依法取缔邪教、消除其恶劣影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认为,扶正祛邪,尊重宗教、借重宗教防范邪教,理应成为党和政府及一切反邪教有识之士的共识。在我国,站在主流意识形态科学和无神论的立场上批判邪教固然重要,但它不是唯一的办法,应注重利用全社会力量组成防范邪教、治理邪教的统一战线。十多年来,围绕与“法轮功”邪教斗争的经验教训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只有注意并严格实行党内和党外有别、国内和国外有别、团体内和团体外有别的宣传方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中国的防范邪教、治理邪教之路才能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