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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因误杀疯子定下一条法律
2018年01月02日
来源: 勇哥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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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626年7月2日,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杀死自己的兄长太子李建成、四弟齐王李元吉。不久后便宣布继位,是为唐太宗。继位之后的他虚心纳谏,厉行节约,劝课农桑。使得国泰民安,开创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贞观之治”。

    唐太宗的爱民如子是出了名的,贞观六年末,他亲自审核死刑案件,觉得死囚春节也在牢中,十分可怜,便将全国共390个死囚放回家过年,来年自己来长安问斩,于是390个死囚都回了家,并且没有任何人监督。贞观七年,这390个死囚一起来到了长安,没有一人逃跑,李世民便将他们全放了,这也成了一件美谈。但爱民如唐太宗,竟然也有犯错的时候,竟然误杀了一个疯子,这是怎么回事?

    贞观五年,相州有一个名叫李好德的农民,自小得了小儿麻痹症,长大以后更是神志不清,是当地公认的疯子。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突然被人告发,说是他图谋不轨、妖言惑众,想要造反。

    事情闹到了唐太宗这,他下旨将李好德关进牢房。但大理寺丞张蕴古审讯过李好德以后,证实其不但患有小儿麻痹症,还有些神志不清,于是上了一份奏折给朝廷。唐太宗看到以后,决定将李好德无罪释放。

    而这个大理寺丞张蕴古似乎是想要成心害死李好德,将其释放以后,还带其去赌坊玩乐,此事被唐太宗知道以后,他十分愤怒,觉得自己受到了蒙蔽,便下旨将李好德即刻斩首示众,此事也被记在了《贞观政要》之上。

    “贞观五年,张蕴古为大理丞。相州人李好德素有风疾,言涉妖妄,诏令鞠其狱。蕴古言:“好德癫病有征,法不当坐。”太宗许将宽宥。蕴古密报其旨,仍引与博戏。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奏之。太宗大怒,令斩于东市。”

    但之后的唐太宗从张蕴古那知道了真实情况,感到十分后悔,但没办法,人死不能复生。便立下了一条法律,“凡有死刑,虽令即决,皆须五覆奏。”也就是说,之后如果再有死刑,需要审核五遍方可执行,这样的话,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冤案错案。

    而这一条法律被唐太宗之后的所有明君沿用着,就连现在的法院也还在用这条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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