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室爵位:
1.和硕亲王、世子(亲王嫡子)。
2.多罗郡王、长子(郡王嫡子)。
3.多罗贝勒。(满族早期,贵族皆称贝勒。清太祖努尔哈赤以其子侄八人分别为八旗旗主,称和硕贝勒,较其他贝勒为尊。太宗皇太极崇德元年(1636)定宗室爵位等级,和硕亲王、多罗郡王下为多罗贝勒。人关以后定宗室十四等封爵,多罗贝勒列长子下、固山贝子上,为第五等。)
4.固山贝子。
5.镇国公。
6. 辅国公。
以上为入八分,即准许使用“朱轮、紫缰、背壶、紫垫、宝石、双眼、皮条、太监”这八种待遇。
7.不入八分镇国公。
8.不入八分辅国公。
9.一至三等镇国将军。(相当于一品武官,补服为麒麟)
10.一至三等辅国将军。(相当于二品武官,补服为狮子)
11.一至三等奉国将军。(相当于三品武官,补服为豹子)
12.奉恩将军。(相当于四品武官,补服为老虎)
低于奉恩将军的称作闲散宗室,视四品官待遇。共十四级。因世子、长子候袭亲王、郡王,实际上只有12等。
受封者在下一代承继时降一级,即亲王降为郡王,郡王降为贝勒,以此类推,且只限于一人承继。例外的只有所谓的“铁帽子王”,即清初所封的八大“铁帽子王”。(礼亲王、睿亲王、豫亲王、郑亲王、庄亲王、肃亲王、顺承郡王与克勤郡王,基本为努尔哈赤的近支子孙并在打江山时立下过汗马功劳。)他们的爵位为世袭罔替,世代均为亲王,并不降袭(但只限一人)。后来.雍正朝的怡亲王(十三阿哥允祥)及慈禧太后时期的恭亲王、醇亲王、庆亲王也加入了世袭罔替的行列,即12家“铁帽子王”。
自顺治七年(1650年)起,清廷实行王公贵族食俸制度,历经演化,宗室俸给共分21等,最高者亲王岁支俸银1万两,最低者奉恩将军岁支俸银1 10两,每俸银1两,兼支俸米1斛。
功臣世爵:掌于吏部验封司,授予汉员和西南民族等满蒙外其他民族人士。乾隆十六年定制,功臣世爵为以下二十七等:
公,分一至三等,超品;
侯,分一等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侯,超品;
伯,分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伯,超品;
子,分一等子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子,正一品;
男,分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男,正二品;
轻车都尉,分一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轻车都尉,正三品;
骑都尉,分骑都尉兼一云骑尉及骑都尉二等,正四品;
云骑尉,正五品;
恩骑尉,正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