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所在的单位是私企,放假比较早,闲来无事,就翻看了过去的旧书,一篇《狂人日记》再次深深触动了我,鲁迅先生真是天才,短短一篇小说,写尽了当时人的愚昧无知,他的语言犀利,文笔尖锐,与那个情话绵绵的痴心种实在判若两人,是的,鲁迅先生除了在文学上成为传奇之外,他的爱情亦是传奇。
鲁迅曾就任于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的国文系讲师,在他讲课的第一天,由于他穿着简朴,不入流的装扮成为学生们嘲笑的对象,然而,当他以浓重绍兴口音的“蓝青官话”讲课时,教室很快肃静无声,学生们被他所讲的内容深深吸引了。
而在他的学生中间,有一个始终坐在第一排的女生,经常用崇拜且羞涩的眼神看他,他瞬间明白,那是爱慕。一年之后,这个名叫许广平的女生给他写了一封信,从那开始,他们互通信件频繁,如热恋的情侣,肉麻、黏糊,而他们的信件也被收录成了《两地书》,看了之后,确实起鸡皮疙瘩,写这些文字的人实在不像那个愤世嫉俗的鲁迅的风格,可见,坠入爱河的男女都是一样的。
后来,他们结婚了,在上海同居,两年后,儿子出生。但他们相处的时间却不长,只有十一年。但这短短的十一年里,也不尽是欢喜和快乐。按理说,他们的结合不容易,要知道,鲁迅比许广平大17岁,而且许广平本是许了人的,但许广平不同意,给了准夫家一大笔钱,这事才作罢。而鲁迅也是有夫人的,这段忘年恋要冲破封建的牢笼并不易,况且他们在热恋期爱的那么炙热,但婚后的生活,激情褪去,更多的是平淡,甚至是冷漠。自从结婚后,他们再没有出去旅行,就连散步都成了奢望,鲁迅喜欢北方口味的饭菜,但又不想请厨师,这个重任就落在了许广平身上,她每次都会把三四样小菜做好端到鲁迅房里,这些菜里,必定挑过之后选择的最好的。而自己只是回到客厅简单的吃着一些剩余的,而鲁迅也从未问候过一句你吃了吗?吃的怎么样?
萧红作为鲁迅提拔的学生,是鲁迅家的常客,而鲁迅也会经常去看望她,从法租界到住处虹口,搭电车也要差不多一个钟头,依旧照去不误。有时候坐到半夜十二点车都没了,鲁迅就让许广平送萧红,叮嘱要坐小汽车,还让许广平把车钱付了。萧红不怎么会做菜,在鲁迅家勉强做的韭菜合子,鲁迅会扬着筷子要再吃几个。而许广平做的饭呢,练了多年,手艺可谓非常好了,鲁迅却从未这样走心的问一句。他善待萧红,犹如十年前善待许广平。
但许广平毫无怨言,依然尽心尽力的照顾鲁迅和他们的孩子。也许爱情真的会被时间打败,曾经的挚爱,随着时间的流逝也会变淡,想起了张爱玲的那句名言。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鲁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紧紧握着许广平的手,说:“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但许广平怎能忘记他呢?在之后漫长的岁月中这个女子一直照顾着他的母亲和原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