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国库也就是国家的“钱袋子”,也有“金库”之称,是用来储存国家财物、负责国家度支的总机关。清朝的“钱袋子”是有固定制度管理的,即清国库制度。国库的库藏有中央和地方之分,中央库藏又分为内府库藏与户部银库。内府库藏一般用来储存皇室的财产、即为皇帝的“私房钱”,户部库藏主要包括银库、锻匹库和颜料库,其中户部银库是国家财政赋税收入的汇集地,各项开支也主要由银库进行发放,因此银库是国库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清代财政受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影响,清初的国库初设于京师。银库首设于顺治十三年(1656),顺治帝将后库改为银库,主要储藏金、银、制钱等各种货币,由户部进行管辖。康熙三年(1664),命三库(银库、锻匹库和颜料库)均归户部管辖。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帝特命王公大臣统管三库事务,并给予官印以行使权力。雍正八年(1731),成立相对独立的三库衙门,由管库大臣(也称“三库大臣”)对库藏和度支进行管理,管库大臣一般由满汉各两人,由皇帝直接任命。光绪二十六年(1900),也就是庚子年,日军进入北京城抢劫并纵火烧毁银库,银库由户部暂为管辖。二十八年(1902),三库由户部永久管辖。三十二年,户部更名为度支部,银库随之并入。
户部银库有内、外库之分。外库即我们上述所说后库,外库的银钱调动幅度较大,清朝财政收入一般都储存在外库,而且外库还需负责清朝中央政府日常的各项开支。内库则是指清朝以备不时之需的固定储备银两,日常并不动用。内库设于康熙年间,在内阁之东、紫禁城东华门内,据光绪朝四柱册记载在光绪年间“应存银”只有1095900两。由此可见,动荡的晚清储存银两并不多。
众所周知,清政府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到庚子赔款后赔款总额相当巨大,清朝财政负担不断加大,甚至因为无法偿还赔款被帝国主义国家以政治借款的名义进行勒索,承担了一大笔的外债和利息。面对这些无法偿还的巨额欠款,清政府国库应该是没有钱的,只能通过各种苛捐杂税从老百姓手里攫取,而这也是导致清政府覆灭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