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明朝的灭亡,人们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进行了诸多分析。政治的腐败,党争的激烈,财政的空虚,军事制度的腐朽,经济上的混乱,还有崇祯皇帝的个人决策失误等无疑都是导致明朝灭亡的原因。而在这些“人”的因素之外,自然环境的变化对明朝灭亡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不同于以往朝代的灾害,明末的自然灾害对历史进程的影响比任何一个时期都要深刻。
纵观中国历史,每一个朝代的灭亡都与自然灾害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西汉末年的蝗灾,东汉末年的地震、水灾,唐朝末年的水旱灾害等。严重的自然灾害会导致大规模流民的产生,引起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王朝衰亡由此发生。与其他王朝相比,明朝末年由于处于地质学上的“小冰河期”,其自然灾害的频率和烈度之大,极端天气之多,可谓旷古未有。据相关学者统计,明代共发生水、旱、虫、震、雪等十二类自然灾害3952次,其中水旱灾和震灾占到了自然灾害的四分之三。而明末的万历至崇祯年间,竟年年都有一种或几种自然灾害,仅从崇祯元年到崇祯十七年,就发生了水灾、旱灾、雪灾、蝗灾,一些地区还发生地震。
明末自然灾害首先是气温明显偏低,极寒天气、冰雹、雪灾、水灾频发。万历二十八年,福建兴化、莆田等地连续几天出现冻雨,城墙、桥梁坍塌。万历二十九年,江南地区冻雨。万历四十六年四月,陕西大雪, 冻死骆驼二千多只。万历三十五年、万历三十七年江南、两湖、福建等地大水。崇祯三年九月,北京出现严重冻雨冰雹。崇祯四年五月,山西襄垣出现冻雨冰雹,最大的冰雹竟比牛还大,小的也如拳头一般大小,大量民众和牲畜被冰雹砸死。崇祯七年五月,四川各州县大水,摧毁城池、村庄无数。从1620年冬到1621年春,全国出现极为罕见的严冬,长江中下游地区及其以南的大范围冰雪天气持续长达40余日。汉水及淮河下游与洞庭湖等大江大湖出现严重封冻,长江以南的大量河流和湖泊结冰,亚热带和热带果蔬及其他植物遭严重冻害。
明末旱灾非常严重。万历十一年,山西运城盐池由于大旱而干涸。天启元年,全国大旱。天启五年,北直隶大旱。天启七年,四川大旱。崇祯元年夏,华北大旱,赤地千里,河北、山东、河南、山西、陕西“人相食”。崇祯三年三月,全国再次大旱,崇祯皇帝亲自祈雨。崇祯五年,江南大旱。崇祯十年至崇祯十五年,华北年年大旱,江南、两湖地区也出现大旱。严重的旱灾还导致蝗灾、鼠灾。天启六年,华北大旱与蝗灾并发。崇祯元年,陕西、山西蝗灾。崇祯十五年,陕西鼠灾,“食苗如割”。
还有地震在明末也频繁发生。据《明史》记载:仅在南京一地,从天启元年到崇祯年间开始就发生地震四次,北京地震则高达七次之多,同时期,在济南、福建、两广等地也发生了地震。
明末的自然灾害,不仅程度严重,类型众多,而且分布地域广泛,不仅政治动荡的华北地区灾害严重,即使是形势较为稳定的南方地区,也受到自然灾害的巨大打击,导致了严重的饥荒。如崇祯十年,“浙江大饥,父子、兄弟、夫妻相食”。崇祯十二年,江西大饥荒。崇祯十三年,“浙江、三吴大饥”。因此,明朝政府也无法倚靠南方地区对华北地区进行赈灾。
自然灾害导致了大量的饥民产生,为农民起义军提供了无尽的兵源,而明朝正规军则物资匮乏,士气低落。关外的后金则依靠劫掠明朝来度过灾荒。最终,明朝在李闯和满清的夹击下,走向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