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法院: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近年来,甘肃法院充分认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设立祁连山林区法院、出台制度意见、构建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巡回审判点、打造精品典型案例、加大司法宣传力度等多种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司法协作,统筹保护祁连山丰富多样的生态要素,全力维护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冰”生态环境体系安全,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审理了涉及祁连山生态保护案件46件,有两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祁连山生态环境的决心和力度。
打好“组合拳”
坚定不移保护绿水青山
甘肃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甘肃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为构建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祁连山司法保护提供有效依据和制度保障。
在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调整设立祁连山林区法院,统一管辖祁连山等五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林案件和自然保护区内的各类案件。同时,通过在辖区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和巡回办案点,实现重点区域司法保护全覆盖。
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全链条保护,依法严惩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行为,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审理探采矿项目关停退出案件,为筑牢祁连山生态保护屏障发挥重要作用。
创新刑罚执行方式,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将罚金刑的履行转换为补植复绿、林木管护,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现打击涉林犯罪与修复生态环境并重。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明表示,坚持能动司法、能动执法,依法严惩在祁连山国家公园以及自然保护区实施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用最严密法治、最严格制度、最严厉措施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为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司法力量。
建立保护协作机制
筑牢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保护祁连山生态环境资源是“国之大者”,更是甘青两省的共同责任和义务。甘青两省山水相连、人文相近、市场相融,两省各级法院亟须建立“联动联创、共治共享”的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共同筑牢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甘青两省建立联席会议与交流研讨机制,通报协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协作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联合调研、工作座谈、学术研讨、实地考察等方式,加强理论和实务双向交流。梳理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办理中的难点、焦点和堵点问题,统一司法理念、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提高审判专业化能力和水平。
同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与立案、执行和审判监督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建立委托合作机制和要案会商机制。推动建立两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林草等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跨域查询、冻结、查封、调查及法律文书送达等有关事项的协作,实现跨区远程办案、跨层级联动办理。对于涉及祁连山国家公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采取个案会商、专题会商或临时会议的形式,共同研究法律适用、生态修复协作等重大问题。
此外,还将共同完善和利用协作法院的咨询专家库,为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执行、评估鉴定、修复保护中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和智力支持。
“推动建立跨地域、跨部门、多维度、多领域保护治理联动机制,特别是要落实好此次会议建立的联席会议、委托合作、要案会商等机制,加强区域协作,强化府院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共治的整体合力,共同打造祁连山国家公园司法保护的‘西部样板’。”王中明说。